遂宁市船山区土地矿权出让中心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土地矿权出让中心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鑫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 300,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鑫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遂宁市船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1.供应商应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工作方法与要求、 拟征询意见对象及方法、风险评估报告大纲等内容。 2.供应商需收集和审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划与标 准规范等。 3. 供应商需开展调查核实意见,调查了解相关利益群体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态度、意见和诉 求;调查了解分析可能因此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专家审议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补充调查,核实相关意见。 4. 供应商需进行全面评估论证,负责梳理各方意见,参考其他地区相同或类似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况,围绕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论证分析;对其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和 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逐项进行分析评估。 5. 供应商需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拟实施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作出判断 ,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6. 供应商需编制评估报告,全面梳理和汇总有关评估资料及调查情况,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社 会稳定风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每个规范性文件形成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 1. 供应商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座谈走访、网络舆情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并安排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且人员应熟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流程要求,具备风险评估等相关的知识以及专业能力。 3.成果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备案确认。 (2)评估报告深度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4.设施设备要求:供应商需根据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要求自行配备相关设备。 5.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以及应急工作,服务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取得审核合格之前,须根据采购人或上级部门要求对服务内容及形成的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6.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资料、据及最终成果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涉及保密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相应保密措施,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和转用相关资料。(单独提供承诺函) ( 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后续咨询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咨询,接到采购人电话应及时响应,需要到场沟通或处理的,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 10.安全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承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标准以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怀勇、谢韵、刘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船山区土地矿权出让中心

地址:船山区和平西路199号

联系方式:186*****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洪博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船山区界福东路66号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25-*******

四川洪博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稳定性 风险评估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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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洪博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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