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展示区、办公区及配套园区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展示区、办公区及配套园区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4-*****A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展示区、办公区及配套园区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宁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宋厢路15号兴业银行大厦12层

3.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肆万贰仟柒佰陆拾元玖角贰分(¥*******.92)

4.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服务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本项目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政采云系统发出,请中标供应商见此公告后登录政采云系统自行接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覃有华、陆丽萍、黄萌青、卢艺、蒋开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及原因:

南宁市福坤缘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2023年10、11、12月的缴纳税收凭据,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 ,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广西亿凡物业有限公司 提供的无欠税证明 未加盖税务部门公章无法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的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 ,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情况:

投标人

得分

名次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6.02

2

广西华鼎保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3.79

3

广西怡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1.76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地址: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

3.质疑电话:0771-*******

投诉电话:0771-*******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pdf
开标一览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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