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型节能改造EMC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型节能改造EMC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型节能改造(EMC)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遂宁市经济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5: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0*****339
采购单位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明月路1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2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二环路西 一段 5 号红南 港少座 702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0*****33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托管型节能改造(EMC)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0 09:30:00,更正为:2024-07-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0 09:30:00,更正为:2024-07-03 09:30:00。

原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详细评审1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详细评审

价格10%

经评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

10.00

客观

联合体协议

开标一览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分项报价表

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实施步骤安排的主要保证措施9%

对投标人推进计划及实施步骤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①、工作进度安排;②实施步骤等内容安排合理措施科学,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且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9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2.2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9.00

主观

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实施步骤安排的主要保证措施

融资方式及资金安排计划 6%

①对投标人提供的改造项目资金估算;②项目融资方案、资金安排计划 ,进行综合评估打分,且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6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6.00

主观

融资方式及资金安排计划

运维方案 12%

对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①、方案合理完善;②管理体系合理完善;③流程和责任权属合理;④质量和成本控制措施得当,且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12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12.00

主观

运维方案

财务方案 6%

①财务成本分析合理;②资金使用计划清楚且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6.00

主观

财务方案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10%

①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②其他专职人员(4人): 具有电工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得1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得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少一名不得分。 ③安全负责人(1人): 具有有效的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④改造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10.00

客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 5%

(1)投标人每自有一辆或租赁高空升降作业车(作业高度≥17米)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登记证、租赁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每自有一辆或租赁货车(轻型或中型)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登记证、租赁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投标人每自有一辆或租赁防撞导向缓冲车(轻型专项作业车)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登记证、租赁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5.00

客观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

投标企业实力 14%

投标人具有: (1)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业务领域:运行维护)三级(或以上)得4分;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得4分; (3)智慧照明或智能照明相关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4)政府部门认定的照明节能或照明运维类省级(或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5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以上四项累计最高得14分。 注: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牌匾)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4.00

客观

投标企业实力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17%

(1)拟投LED路灯产品满足色温4000K±100K,显指≥74,功率因素≥0.98 ,色容差小于1的条件下 : 1.光效≥150 lm/w,得3分; 2.150lm/w>光效≥140 lm/w,得2分; 3. 140lm/w>光效≥130 lm/w,得1分; 4.光效<130lm/w的不得分(需提供同款式5份以上功率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低于5份检测报告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拟投标LED路灯产品通过结温试验检测标准:CALT 001-2014 LED灯具结温的测量方法,在环境温度25℃条件下:结温≤37℃的,得2分;37℃<结温≤40℃,得1分;结温>40℃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拟投标LED路灯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 CQC证书 ,认证电源采用宽电压 ,范围为100-240V;Ta:60℃;且通过认证的防护等级为IP66,同一款灯具满足其中两项指标得2分,全部满足的得4分,提供一项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拟投标LED路灯灯具满足GB/T*****-2017标准中相关开关冲击测试要求: 提供检测次数≥*****次得2分; *****次>提供检测次数≥*****次得1分;低于*****次或者无报告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拟投标LED路灯同时满足*****小时光通量维持率≥99%,*****小时光通量维持率≥98%得2分,低于此指标的不得分。 (6)拟投标LED路灯产品使用模组盐雾试验,符合《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GB/T2423.17,试验时间≥1000h得2分,实验时间<1000h不得分。 (7)拟投标LED路灯产品通过风力测试报告检测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可抗风速52m/s的台风检测合格的得2分,抗风速低于52m/s不得分。 说明: 1.检测报告至少针对本次投标所需LED路灯产品中的同一系列的某一款,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无关灯具的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2.国家认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非国家级检测报告无效。检测报告封面应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7.00

客观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项目业绩5%

(1)投标人具有市政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改造(EMC)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市政路灯设施运营维护(养护)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5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查询截图、合同或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或不齐全不得分。

5.00

客观

项目业绩1

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具备:①5A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②5A级城市道路智慧照明服务认证证书;③节能技术服务认证;④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5.00

客观

体系认证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本项共1分。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

1.00

客观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详细评审1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详细评审

价格10%

经评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

10.00

客观

联合体协议

开标一览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分项报价表

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实施步骤安排的主要保证措施9%

对投标人推进计划及实施步骤进行综合评估打分。①、工作进度安排;②实施步骤等内容安排合理措施科学,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且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9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2.2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9.00

主观

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实施步骤安排的主要保证措施

融资方式及资金安排计划8%

①对投标人提供的改造项目资金估算;②项目融资方案、资金安排计划 ,进行综合评估打分,且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8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8.00

主观

融资方式及资金安排计划

运维方案12%

对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打分。①方案合理完善;②管理体系合理完善;③流程和责任权属合理;④质量和成本控制措施得当,且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12.00

主观

运维方案

财务方案7%

①财务成本分析合理;②资金使用计划清楚且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内容无缺失、无缺陷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1.7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

7.00

主观

财务方案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0%

①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②其他专职人员(4人):具有电工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得1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得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少一名不得分。 ③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④改造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10.00

客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5%

(1)投标人每自有一辆或租赁高空升降作业车(作业高度≥17米)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登记证、租赁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每自有一辆或租赁货车(轻型或中型)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登记证、租赁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投标人每自有一辆或租赁防撞导向缓冲车(轻型专项作业车)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影印件、登记证、租赁合同及发票,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5.00

客观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

投标企业实力7%

投标人具有:(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得3分;(2)智慧照明或智能照明相关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牌匾)复印件加盖公章。

7.00

客观

投标企业实力

LED路灯18%

(1)拟投LED路灯产品满足色温4000K±100K,显指≥74,功率因素≥0.98 ,色容差小于1的条件下 : 1.光效≥150 lm/w,得4分; 2.150lm/w>光效≥140 lm/w,得3分; 3. 140lm/w>光效≥130 lm/w,得2分; 4.光效<130lm/w的不得分.(需提供同款式5份以上功率检测报告,低于5份检测报告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拟投标LED路灯产品通过结温试验检测标准:CALT 001-2014 LED灯具结温的测量方法,在环境温度25℃条件下:结温≤37℃的,得2分;37℃<结温≤40℃,得1分;结温>40℃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拟投标LED路灯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 CQC证书 ,认证电源采用宽电压 ,范围为100-240V;Ta:60℃;且通过认证的防护等级为IP66,同一款灯具满足其中两项指标得2分,全部满足的得4分,提供一项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拟投标LED路灯灯具满足GB/T*****-2017标准中相关开关冲击测试要求: 提供检测次数≥*****次得2分; *****次>提供检测次数≥*****次得1分;低于*****次或者无报告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拟投标LED路灯同时满足*****小时光通量维持率≥99%,*****小时光通量维持率≥98%得2分,低于此指标的不得分。 (6)拟投标LED路灯产品使用模组盐雾试验,符合《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GB/T2423.17,试验时间≥1000h得2分,实验时间<1000h不得分。 (7)拟投标LED路灯产品通过风力测试报告检测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可抗风速52m/s的台风检测合格的得2分,抗风速低于52m/s不得分。 说明: 1.检测报告至少针对本次投标所需LED路灯产品中的同一系列的某一款,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无关灯具的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2.国家认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非国家级检测报告无效。检测报告封面应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8.00

客观

LED路灯

智能控制系统平台7%

1.输入电压 输入额定电压:AC100V~240V 50/60HZ; 2.频率:50/60Hz,允许偏差 47Hz~63Hz。 3.负载输出 负载功率(阻性负载):≤600W 4.调光输出 默认 1 路 0~10VDC:输出电压范围为 0~10VDC 可调,可选 PWM 调光方案 5.电气采集 有效电压(精度±0.5%)、有效电流(精度±0.5%)、有功功率(精度±0.2%) 6.故障上报 负载断开(≤50mA)、过流过压等故障上报 7.支持设置告警阈值,包括电流阈值和电压阈值等 8.通信频段:Band 1/3/5/8/34/38/39/40/41 9.TD-LTE(移动) 下行 8 Mbps,上行 2 Mbps 10.FDD-LTE(电信、联通) 下行 10 Mbps,上行 5 Mbps 11.发射功率 :23dBm 12.网络协议 :TCP 13.产品功耗 :<3W 14.继电器寿命 :***** 次 15.工作温度 :-40℃~+85℃ 16.工作相对湿度 5%~95%,无凝结 17.PC 塑料外壳,分上盖和底壳,机壳内部灌胶 18.防水等级 :IP67 19.产品重量 :<1kg 20.校时功能 :系统自动、手动校时; 21.支持在线升级,支持GPS\定位、本地时钟、双路控制功能扩展 注:(1)完全满足技术要求得3分,一项不满足扣3/2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3分; (2)智控软件可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无不得分,需提供第三方安全测评报告或认证,无不得分; (3)提供专业质量检验部门(具有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每1份可得0.5分,最多可得1分;无不得分;

7.00

客观

智能控制系统平台

项目业绩6%

(1)投标人提供一个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或不齐全不得分。

6.00

客观

项目业绩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本项共1分。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

1.00

客观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采购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 (2)验收时间: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程序、方式和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考核,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现修改为:

验收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供应商参加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项目验收时乙方应提供安装的LED灯具相应检验报告。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 1、LED路灯部分验收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版本)、《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93)及国家其它的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改造后的路灯照明工程道路照明平均亮度检测值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版本)要求。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

地址:明月路151号

联系方式: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二环路西 一段 5 号红南 港少座 702 号

联系方式:130*****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30*****339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8日


,遂宁

标签: 政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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