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义肢助残”项目高新区假肢采购合同公告中标结果

2016年“义肢助残”项目高新区假肢采购合同公告中标结果






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合同编号: CSCG-DD-********0012-1、2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福尔泰矫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定点采购
(2)项目名称:2016年“义肢助残”项目高新区假肢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CSCG-********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总价
1组件式大腿假肢17000
2组件式小腿假肢9000
合计金额小写:260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区、县(市)残联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技术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价格
单价总价
高新区残联1

组件式大腿假肢

型号:FET-AK03

规格:定制
国产镁铝合金四连杆膝关节、合金钢动踝假脚、国产板材PP接受腔、含悬吊皮带、手动气阀、国产材料外装饰套等;重量:不超过3.5kg;承重:大于150kg 膝关节屈曲角度:约140° 踝关节:动踝接受腔:PP接受腔,自动气阀2¥8500.00¥17000.00
高新区残联2

组件式小腿假肢

型号:FET-BK04

规格:定制
国产合金钢部件、聚胺脂动踝、假脚国产PP接受腔、双内衬套、国产材料外装饰套等;重量:小于2.5kg;承重:大于150kg 踝关节:动踝接受腔:PP接受腔(含内衬套)2¥4500.00¥9000.00

合计金额小写:260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作好供货准备,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供货。 交货地点:根据高新区残疾人的需求 交货方式:根据高新区残疾人的需求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通过0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1次 第1次支付26000元,
支付说明
readonly invalidmessage="最多只能输入1000个字">项目任务完成后,通过高新区残联对受助对象进行100%回访,市辅具中心进行20%抽访,残疾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视为验收达标,验收达标后30内支付全部款项。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甲乙双方确认签章后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 采购人执1份 , 供应商执1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一、乙方负责甲方2016年“义肢助残”工程及假肢装配业务知识的宣传,在甲方高新区区、县(市)内筛查家庭贫困、经鉴定符合假肢装配条件并在近三年内未接受过假肢装配救助的缺肢残疾人进行假肢取模、制作与装配训练、售后跟踪服务,维修回访等服务。

二、乙方必须按照招标采购的假肢技术标准进行假肢装配(附后)。高新区区、县(市)任务数4例(其中大腿2例,小腿2例,根据缺肢残疾人的具体情况,1例大腿和2例小腿可互抵),乙方要于2016年9月20日前全部完成装配及行走训练任务。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规定的装配任务和未达到装配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视情在装配费中扣除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大、小腿装配标准: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与要求

1

假肢

组件式小腿假肢

国产合金钢部件、聚胺脂动踝、假脚国产PP接受腔、双内衬套、国产材料外装饰套等;重量:小于2.5kg;承重:大于150kg
踝关节:动踝,接受腔:PP接受腔(含内衬套)

2

组件式大腿假肢

国产镁铝合金四连杆膝关节、合金钢动踝假脚、国产板材PP接受腔、含悬吊皮带、手动气阀、国产材料外装饰套等;

重量:不超过3.5kg;承重:大于150kg
膝关节屈曲角度:约140°
踝关节:动踝
接受腔:PP接受腔,自动气阀

三、乙方装配及服务要求

1、筛查、装配、训练的服务形式根据残疾人需求而定,乙方要与高新区残联加强联络,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安排服务形式。可集中就近进行假肢筛查、取模、安装、训练,个别特殊情况,要安排上门服务;也可安排假肢装配对象到乙方训练基地进行假肢筛查、取模、安装、训练。

2、康复训练:为保证装配质量和使用效果,乙方要重视假肢装配后的康复训练,对初装假肢的残疾人,装配小腿假肢后的训练时间不少于3天,装配大腿假肢后的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

3、确保假肢材料质量,所用材料必须经过国家权威检测部门(中国假肢科研所及民政部或中残联)检测合格的产品。

4、由从事假肢装配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技师负责假肢制作和装配工作,确保假肢装配质量及效果。

5、假肢装配完毕,配肢者必须向乙方签署满意书后方能将假肢穿戴出乙方公司。否则,乙方要及时进行技术调整或重新制作,直到患者完全满意并签署满意书为止。

6、假肢装配后三个月内要采取入户、电话和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率要求100%,掌握假肢使用情况和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资料存档,回访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甲方。

7、乙方要收集整理好假肢装配申请表、装配对象花名册、技术筛查、满意书、装配前后对比照、康复训练等资料,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和电子档案,并将项目总结、典型案例(3-5例)、回访情况等于9月20日前报送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8、向每位配肢者发放假肢保修卡,并承诺:①假肢免费保修贰年,贰年内假肢(除外包装)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相关配件。②贰年后假肢免费维修,更换零件只收取零件成本费。

四、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协调区、县(市)残联配合乙方做好假肢筛查、装配、回访验收工作。

五、甲方负责装配质量的检查监督,向乙方及时反馈基层残联和装配对象的建议和意见。

六、装配价款

1、小腿每例(只)4500 元。

2、大腿每例(只)8500 元。

按实际装配例数结算。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任务完成后,通过高新区残联对受助对象进行100%回访,市辅具中心进行20%抽访,残疾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视为验收达标,验收达标后支付全部款项。

八、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助行活动帐款结清日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时间:2016-07-13(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阳辉法定代表人:黄元清
委托代理人:罗美乐委托代理人:吴小军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标签: 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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