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搭建第1包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搭建第1包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搭建第1包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运维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安徽瑞信软件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单价:贰万壹仟叁佰圆(大写)(*****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陆平华、蔡涛、王晓烽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包河区青海路与黄河路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联系电话:188*****13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附件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docx
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024年6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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