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 |||
招标编号 | E341*****1002684 | |||
标段名称 | 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 |||
标段编号 | ||||
招标人 |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工、刘工 055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 | 计划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运营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其中,收费期限不超过360个月(30年),实际以省政府批复为准,自本项目收费批复之日起计。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二: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三: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四: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 | 投标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运营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其中,收费期限360个月(30年),实际以省政府批复为准,自本项目收费批复之日起计。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5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室 联合体成员单位三: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四: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69号 | |||
投标报价 | 收费期限360个月 | |||
项目负责人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2、类似收费公路项目投资类业绩: (1)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特许经营项目; (2)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特许经营项目。 3、类似收费公路项目投资运营类业绩:广德县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 | 投标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运营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其中,收费期限360个月(30年),实际以省政府批复为准,自本项目收费批复之日起计。 | |
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工业四路西侧自编2号(仅限办公用途)(自主申报)(MZ) | |||
投标报价 | 收费期限360个月 | |||
项目负责人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镇雄以勒至七星关林口高速公路投资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 | 投标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3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运营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其中,收费期限360个月(30年),实际以省政府批复为准,自本项目收费批复之日起计。 | |
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 |||
投标报价 | 收费期限360个月 | |||
项目负责人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玉溪机场高速公路投资人暨合作承包建设者。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0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东湖路347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64-*******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霍邱县城投公司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标签: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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