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结果公告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结果公告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4-13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4-13-1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报告及收益评估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86号

******.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报告及收益评估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牛铭珍(技术类-地质勘察)、晁学芳(经济类)、张博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委托代理协议计取。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

新乡市财政局:0373-*******

新乡市审计局:0373-*******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联系人:宋伟斌

联系方式:186*****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联系人:臧太坤

联系方式:0373-******* 18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太坤

联系方式:0373-******* 182*****770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8日

福建恒信 签于 2024/06/18 17:40:34

我要投标 第二次报价表.pdf 第三次报价表.pdf 第一次报价表.pdf 服务承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第二采石场储量核实项目.pdf

标签: 储量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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