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供销社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2024年4月25日省审计厅出具《审计报告》(黑审报〔2024〕4号)。对于《审计报告》发现的6项问题,省供销社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为100%,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省供销社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接到《审计报告》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做出批示,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审定了整改方案。省供销社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梳理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逐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一是立行立改,对于能够纠正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彻底纠正,不拖拖拉拉,不留尾巴;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审计发现问题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能力素质;三是做好业务衔接,通过OA系统发布有关财务报销、政府采购等工作提示,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好预算执行工作;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审计整改要求,在预算调整等方面争取财政部门支持。6月11日整改情况向省供销社党组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专题汇报。

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使用规定科目编报预算

审计问题:2023年,省供销社将应编入物业管理费科目的购买保安和保洁服务支出,编入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涉及资金42.78万元,不符合财政部《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2〕107号)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审计整改情况:完成省供销社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与省财政厅沟通,省财政厅已同意将列入劳务费项目的支出调剂到物业管理费预算科目。另外省供销社于5月16日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财务人员重点围绕财经法律、预算编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二)违规向下属企业转嫁维修及物料购置费

审计问题:2023年,省供销社将维修办公楼发生的维修及物料购置费3.72万元,由社属企业黑龙江省供销广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三十三条“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的规定。

审计整改情况:完成省供销社已向广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回维修物料费合计3.72万元。今后省供销社将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强化“过紧日子”思想,严守财经纪律,厘清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经济事项关系,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三)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审计问题:2023年,省供销社本级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0万元;省供销棉花储备库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2.46万元,不符合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黑财库〔2014〕9号)。

审计整改情况:完成省供销社机关重新办理了公务用车ETC公务卡结算业务,省供销棉花储备库与开户银行沟通,完成了职工公务卡开卡业务。今后省供销社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制度要求,杜绝非公务卡结算问题再次发生。

(四)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审计问题:2023年省供销社先行采购会议、培训、物业等服务,后提报政府采购计划、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项目资金55.75万元。

审计整改情况:完成5月10日省供销社在单位OA系统中发布工作提示,要求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先采购后报计划问题的发生,今后对于未事前申报计划的采购,不予支付资金。另外,省供销社举一反三对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未发现有先采购后提报政府采购计划等情况。

(五)未及时清理往来款

审计问题:截至审计时,省供销社未清理以前年度医保部门退回的个人医保账户款5.06万元,在其他应付款挂账,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年财政部第113号令)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审计整改情况:完成省供销社已按审计整改要求对原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清理完毕,今后省供销社将对各类暂存款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结算,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六)违规采购非国产化替代目录中的产品

审计问题:2023年,省供销社和省供销棉花储备库在无特殊需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备案情况下,擅自采购3台非国产化替代目录中的办公电脑,支付货款合计1.73万元。

审计整改情况:完成对于已购买的 3台非国产化替代目录中的电脑,严格按照保密要求,不得用于涉密工作使用。另外,5月10日省供销社在OA系统中发布工作提示,要求机关有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产化替代目录要求购买办公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备案,擅自购买非国产化替代产品目录中的办公设备的,不予支付资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省供销社将认真采纳,严格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严守财务制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严格公务卡结算管理,杜绝向企业转嫁费用。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采购,履行非国产化设备采购报批程序。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6月17日

标签: 审计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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