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联系方式:188*****117

供应商(乙方):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1095号

联系方式:158*****8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具有旅游,通勤、包车、特许经营等相关营运资质。 2.★提供车辆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2018 年后投入使用的车辆。(以车辆上牌日期为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无漏雨等现象。 3.★车辆年审,保险,营运手续齐全。(提供服务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且具有道路运输证或特许经营权的,实际投入车辆必须与投标使用车辆一致。否则立即终止合同,此车押金 1 万元不予返还且当月发生的一切费用学校不予支付) 4.★从业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的安全单位。 5.★车辆运行时间、路线由学校制定,运行过程中按指定站点指定时间接通勤人员,供方必须按学校要求出车。 6.★为保证安全运行,每台车每年交 1 万元押金,合同完成后无异议退回。 7.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发车,每车每天罚款 47 人×60 元/人=2820 元。 8.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每车每天罚款 47 人×60 元/人=2820 元。 9.★教师上下班期间出现车辆故障,中标方必须及时安排车辆把教师送到指定地方,否则教师自行解决的交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冬天出车前30分钟预热,保证起步温度达到 5℃以上。 (以测温计测量为准,没有达到要求温度,每次罚款3000 元/车)。 11.夏天车内温度要不高于26℃。(没有达标,每次罚款3000 元/车)。 12.★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13.★车辆进校后,车辆及人员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14.★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特许经营手续。(提供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提供为本项目拟派遣驾驶员有效期内的A1驾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出具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出具近 6 个月驾驶员带有单位名称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共 6 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驾驶员由于心理健康及精神状况出车后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7,860.00元

合同金额:487,86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班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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