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核鑫诺环保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甘肃中核鑫诺环保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甘肃中核鑫诺环保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甘肃中核鑫诺环保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YWC-2024-36

3、采 购 人:甘肃中核鑫诺环保有限公司

4、公 示 期: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

资格能力条件

备注

第一名

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于2024年6月17日在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201)进行了评标,共邀请六家供应商参加此项目,分别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恒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中四家响应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6.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7.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话:0937-*******(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


标签: 财务审计 尽职调查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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