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新村合同权益资产处置的公告

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新村合同权益资产处置的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于2024年6月24日10:30时起至2024年6月25日10:30 时止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拍卖),特发布此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金龙新村合同权益

序号

资产名称

合同内容

数量

单位

当前资产状况

1

金龙新村合同权益

合作开发金龙新村小区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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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益项下剩余约30余套房产及部分商铺,建筑面积总计约3400平米;空地面积约2000平米;土地性质属于集体用地,房产和土地均未确权办证

以上披露的资产信息仅为基础信息,具体存在的风险和瑕疵以意向人独立尽调、分析、判断为准,不应依赖于我司说明和解释。

上述权益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袁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 0571-********, 0571-********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西北裙楼101室

邮编: ******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71-********(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

浙江银保监监督电话:0571-********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57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

,浙江

标签: 资产处置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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