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经济关于临时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经济关于临时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经济)关于临时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经济) 填报日期:2024年619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购买临时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公司入选,分别是1、林芝市故乡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西藏行摄全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波密县顺心运输中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共有3家公司参与报名,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林芝市故乡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元)西藏行摄全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波密县顺心运输中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林芝市故乡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林芝市故乡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营商环境办(经济)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苏生联系电话:0755-*****93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619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临时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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