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土地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0: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兴旺、程中胜、江胜
总成交金额 ¥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舒婷
项目联系电话 139*****024
采购单位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06
代理机构名称 池州市新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池州市贵池区盛世华庭沿街商铺二楼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舒婷139*****024

一、项目编号:CZXS2024-048(招标文件编号:CZXS2024-048)

二、项目名称: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润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昌河科创大厦1710室

中标(成交)金额: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润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 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明确本区域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类型、名称、补偿标准等。 (1)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应坚持维护权益、公众参与、科学合理、衔接平衡的原则。测算补偿标准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注意时序衔接与空间平衡,与现行政策及补偿标准充分衔接,体现对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权人的公平、合理补偿。
(2)在认真调查梳理基础上,依据政策和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明确本区域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类型、名称、补偿标准等。
(3)在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时,要组织县(市、区)广泛深入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形成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初步成果后,应依法履行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广泛听取有关相关部门、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进行审查,并吸纳其合理意见。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通过市级论证止。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通过市级论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兴旺、程中胜、江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         

联系方式:18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市新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盛世华庭沿街商铺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舒婷139*****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婷

电 话:  139*****024

 

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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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新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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