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白蜡槽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云阳县白蜡槽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15日)
项 目 名 称 | 云阳县白蜡槽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5131 | ||||||
招标人 | 云阳县水质监测站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锦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盈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锦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39.160029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 电话 | |||||
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 |||||||
云阳县监察局 | |||||||
云阳县水务局 | |||||||
招标人:云阳县水质监测站 2016年7月1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白蜡槽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201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水质监测站,资金来自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阳县洞鹿乡天桥村。
2.2建设规模:库滨植被32085㎡,水源涵养林37762㎡,自然湿地16520㎡,生态隔离建设长度为300m ,最高限价:*******.67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白蜡槽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2.6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12日,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云阳县水质监测站 | 招标代理构: |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云江大道1480号 | 在云地址: | 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3号 |
邮编: | 404500 | 邮编: | 404500 |
联 系 人: | 胡老师 | 联 系 人: | 彭老师 |
电话: | 电话: |
2016年6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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