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50(%)
评审总得分:91.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达到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的项目,在项目策划阶段或规划条件阶段,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内容深度满足住建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要求。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满足《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19]148号)》要求,涵盖项目开口建议、交通流线组织、停车配建建议等内容。
服务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对达到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的项目,在项目策划阶段或规划条件阶段,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内容深度满足住建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要求。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满足《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19]148号)》要求,涵盖项目开口建议、交通流线组织、停车配建建议等内容。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技术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等要求。规划设计取费依据《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辽规协[2002]16号)。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需满足采购人的时限及质量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需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数量、交付时间,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履约地点为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应需满足采购人及行业一般标准、要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成果。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供应商需对服务质量作出保证,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改正服务方式等补救方式。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叶、郑浩、田晓明、陈兆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
电 话:024-********-357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中标候选人得分及排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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