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06-17 17:0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孟晓颖 *******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编号 | 项目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审计结果失实等情况;3.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时限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审计工作。4.在服务过程中,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5.以审计报告形式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付技术服务成果。6.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需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产核实事项,出具鉴证意见。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结合审计项目情况配备人员力量。审计项目组的成员必须在3人及以上,采取组长和组员负责制,项目组组长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小组成员应具备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并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付款方式为审计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中盛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00,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玖佰元整。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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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审计结果失实等情况;3.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时限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审计工作。4.在服务过程中,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5.以审计报告形式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付技术服务成果。6.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需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产核实事项,出具鉴证意见。 | 1 | 项 | 67,900.00 | 是 |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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