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堆龙德庆区2024年第一批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堆龙德庆区2024年第一批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我局成立了定点医药机构现场评估工作小组,于2024年5月29日,根据前期新增医药机构申报资料审核结果,对沈氏诊所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严格按经办规程开展了新增医药机构现场考核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6月3日召开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第10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同意沈氏诊所新增为堆龙德庆区2024年第一批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为使考核结果公开、公平、透明,现予以公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机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考核结果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891-*******

?????????????????????????????? 堆龙德庆区医疗保障局

?????????????????????????????? 2024年6月14日

标签: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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