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环湖大湿地公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环湖大湿地公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环湖大湿地公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002*****520******
二、合同名称: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环湖大湿地公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CGZF[2022]011
四、项目名称: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环湖大湿地公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5号
联 系 方 式:0571-********
供应商(乙方): 同济大学
地 址: 四平路1239号
联 系 方 式: 0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针对千岛湖环湖生态环境现状,对接上位规划对千岛湖发展的指导要求,调查梳理生态缓冲带现状、类型及其存在问题;协调千岛湖、生态缓冲带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关系,明确“环湖大湿地公园”的定位与目标、规划结构、技术路线等,提出不同类型生态缓冲带修复策略;开展以支流入湖口为重点的环湖敏感区域生态缓冲带修复方案研究,编制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环湖大湿地公园)实施方案,形成报告。
服务要求: 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中标方提供的方案评审,成果成果是否切合千岛湖环湖生态缓冲带现状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需求,能够作为开展入河口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的依据,保护千岛湖生态环境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
服务期限: 2022年底前提交成果。
服务地点: 淳安县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韩轶才、李仁辉、孔令为
九、验收意见: 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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