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告

关于2023年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告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锦和润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禹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1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47个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及录音录像、对照各类印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质量、采购信息发布、评审现场管理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等。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委托代理协议不规范 检查发现,部分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具体、不全面,协议形式不规范,如协议文本采购人未加盖印章、协议签订时间未明确、委托代理费用未明确等,不符合有关规定。

(二)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

1)采购文件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资格条款 部分代理机构仍在资格条件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不符合有关规定。

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部分代理机构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相关政策、未依政策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不符合相关规定。

(3)采购文件评审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部分代理机构评分准则表述模糊,未明确评审得分标准和量化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

4)采购文件设置歧视性、排他性的评审因素 部分代理机构仍将限制注册时间的证书、指向性品牌、要求供应商为某单位工作支撑单位、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等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明显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符合有关规定。

5)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不规范 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存在拟定的合同文本无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

(三)公告内容不完整

1采购公告内容发布不规范 部分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时采购标的的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未在磋商公告中显示,也未作为磋商公告附件发布。申请人资格条件中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及时更新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表述与项目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混淆。

2)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 部分代理机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成交公告发布时间的前一日。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在收到主管财政部门处理决定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主管财政部门;未被检查但已在我市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对照本次通报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类似情况的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格式自拟)于收到本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书面反馈市财政局(邮箱地址:zhengzhoucgb@126.com)。

特此通报。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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