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
重庆轨道交通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8日)
项 目 名 称 | 轨道交通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 | |||||||
招标编号 | 065042 | |||||||
招标人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轨道交通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136960.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多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12276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渝良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116560.00元 | ||||||
一标段 | 拟中 标人 | 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136960.0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9 | ||||||
投诉受 理部门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受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庆轨道交通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范围
负责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二、三、六号线运营废旧物资回收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与所投标段相应的物资回收经营范围;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如投第二标段(废油),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废钢材、废铁、废铝材、废黄铜(含线缆)、废紫铜(含线缆)、废不锈钢、废旧蓄电池、废滑块、废橡胶件、废塑钢门窗;二标段为为废油(含少量水分)。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2016年6月16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10:0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轨道大竹林基地)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3-68002136
传真: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周女士、熊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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