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洱源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洱源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14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驰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洱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厂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洱源县人民法院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CY********031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分项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价: 9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主要产品须提供原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接受转授权;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省外企业在云南需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并提交证书及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至3月的社保交费凭证;
4、具备安防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保证金交纳凭证回执单;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银行卡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务合同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授权书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售后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省外企业在云南需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4、具备安防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 2016 年 7月 14 日至 2016 年 8 月 2 日(日历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公厅。
7.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
八、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及文件递交地点: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洱源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驰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马街云南医药物流中心(西部客运站旁)2幢12层1207室
联 系 人:刘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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