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与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与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与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 | 1 | 项 | 6% | 2024-06-25 | 浙江省湖州市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与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安保服务合同》和《仓储服务合同》三项合同纠纷案件,合计诉讼标的853.******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分公司前期了解到的情况,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濒临破产。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面临多家供应商上门催款的情形,公开招投标存在提前泄漏财产保全标的物储存地点、数量的风险,不利于分公司主张的标的物保全进程,且避免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欠款供应商在诉讼过程前、中期转移财产及货品,利于日后我公司的诉讼工作开展和执行。符合分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ZD/QF ******-2024)“第三十七条 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不适宜进行竞争性采购的;”此条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紫杏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 国贸大厦20楼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6-20 至2024-06-24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朱工 | 电话: 137*****632 |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毛场里2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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