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网络设备日常维护项目采购合同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网络设备日常维护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组织的询价 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芜湖金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脑及网络维护服务项目 ;

1.2.2 服务内容:电脑及网络维护服务(详见附件清单);

1.2.3 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年(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元/年)。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电脑及网络维护服务

*****元/年

2

3

总价

*****元/年

1.4 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

1.4.1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R否;£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

具体付款方式:甲方以年为单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元);

1.4.2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芜湖金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账号:127*****040******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否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

1.5.2 服务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 ;

1.5.3 服务方式:当甲方提出维护要求后,我公司根据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专业人员在标准服务时间内到达服务现场提供服务。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南陵县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南陵县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电脑及网络维护服务

一、服务条款

1、服务商实行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约定电脑及设备使用所在地。

2、业主方的电脑及设备如出现问题,服务商应在标准响应时间内随时上门解决。

3、标准服务时间:

(1)8:00-17:30(北京时间)为服务商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服务商在接到业主方维修要求电话后一小时(乡镇2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

(2)如业主方需要服务商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服务商。否则服务商有权拒绝业主方的要求。

4、业主方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服务商,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服务商,以协助服务商维修人员做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服务商所产生的后果由业主方承担。

5、如果业主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服务商拿回大修,服务商需经业主方同意。

6、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服务商要在与业主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服务商为业主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服务商须在与业主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及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服务商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业主方参考确认。

二、服务方式:当业主方提出维护要求后,服务商应根据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专业人员在标准服务时间内到达服务现场提供服务。

三、服务内容

1、硬件服务:保证硬件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硬件损坏或需更换,由服务商提出配件规格型号和报价,经业主方签字确认后,服务商可代购或者由业主方自行采购。

2、软件服务:保证用户操作系统软件正常运转,服务商可以优惠价格向业主方提供各类正版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同时协助业主方使用好各种应用软件。

3、网络服务:保证业主方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4、机房维护:对机房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定期检测和除尘,对UPS电池组定期保养和进行充放电处理。

四、*维护单位必须承诺在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派住1-2名技术服务人员,并在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设有办公室。

标签: 网络设备 日常维护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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