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协议变更公告一次-合同公示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协议变更公告一次-合同公示
二、原合同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协议
三、项目编号:D******-********151******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凤区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06号
联系方式:095*****156
供应商(乙方):宁夏隆顺果蔬食材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兰花花国际公寓A9号楼322房
联系方式:136*****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米、面、油、水果、蔬菜、肉类、调料、奶制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主要标的单价: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距供货日最近一期价格监测数据中银川市大型超市主要商品零售价格中新百良田店的价格下浮12%结算。
合同金额:8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货期: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增加紧急采购的时间要求半小时内(提供食材检疫安全证明及其他许可材料)。 配送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良田镇人民法庭、西湖人民法庭(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原合同变更条款号:供应商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名称:宁夏隆顺果蔬食材配送有限公司 账户账号:120*****53420 账户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
八、合同变更日期:2024-06-20
九、合同变更公告日期:2024-06-20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原合同附件: 食材配送合同.pdf
十二、变更后合同附件: 食材配送合同.pdf
十三、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签: 职工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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