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可移动文物/文件、宣传品

采购单位 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漳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8: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丽晖(组长)、黄建生、林立(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059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龙江中路明发商业广场1幢11楼1108—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0596-*******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榕晋漳购字[2024]006号(招标文件编号:榕晋漳购字[2024]006号)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正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靖河路27-2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漳州正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丽晖(组长)、黄建生、林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0%取费,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80%),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漳州正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最终评审价为******元。

2、不符合情况:

漳州图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证明资料,按无效响应处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检测报告,按无效响应处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漳州市程山拱秀贸易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34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江中路明发商业广场1幢11楼1108—1110室            

联系方式:杨工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596-*******

 

标签: 消防救援 宣传品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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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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