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价格和增补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国采三、五批接续采购)中选产品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国采三、五批续约品种)新增中选药品挂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国采三、五批续约品种)新增中选药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企业需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已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份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角色认证。

1.未在平台挂网的中选药品,相关信息已导入交易系统,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完成药品委托授权、资质信息维护。

2.已在平台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无需申报,平台将对中选价格及项目等信息进行调整。

3.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三、申报时间

相关企业须于2024年6月27日前完成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四、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803

2.业务咨询:0971-**************

附件: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国采三、五批续约品种)新增中选药品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标签: 开展十六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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