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研究院15号报告厅更换主副全彩显示屏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老子研究院15号报告厅更换主副全彩显示屏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2024-26
2、采购项目名称:老子研究院15号报告厅更换主副全彩显示屏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谈-2024-26-1 老子研究院15号报告厅更换主副全彩显示屏设备 鹿邑县贺淇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武平路北段6号 565,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第一标段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副场:滑县 )李清艳 ;王卫民 ;(采购人代表)李振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等相关要求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9,60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老子研究院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东段路北
联系人:段传涛
联系方式:0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永华(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园田路19号4层4号
联系人:李朋博
联系方式:176*****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朋博
联系方式:176*****277



附件下载:成交公告附件.zip
招标文件.pdf

标签: 全彩显示屏 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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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华(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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