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老旧房屋排查、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培训指导、房屋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合同公示

采购老旧房屋排查、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培训指导、房屋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合同公示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

中标供应商(乙方):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成交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

1.2甲方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3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

1.4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期限:2024年5月至12月。(因本项目招标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成交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服务时间存在冲突。经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该项目的服务以合同签订日为开始日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4.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乙方负责老旧房屋现场排查

老旧房屋现场排查包含两部分工作:①对主城区城市开发边界内使用年限40年以上的约1600栋房屋开展现场排查,评估主体结构安全现状。②运用房屋安全管理系统,结合已有历史资料,完善房屋相关信息,同时完成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全部模块测试,发现系统问题及时反馈,协助完成系统修复,协助完成系统修复,同时根据现场排查情况,针对有需要的房屋出具相应的排查文件。

(2)乙方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培训指导

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培训指导包含两部分工作:①对全市13个各县(市、区)、园区开展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集中培训。②开展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培训后,对全市13个县(市、区)、园区的165个街道(镇乡)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指导。预计抽取并现场指导1/5的街道(镇乡),共计33次。

(3)乙方提供房屋安全管理技术支持

乙方协助甲方处置既有房屋安全事项,出具现场查勘建议意见书;技术支持各县(市区)、园区开展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体检;配合甲方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督导检查,预计工作量为40人/次。

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总费用包干价为¥******.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甲方和乙方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老旧房屋现场排查、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培训指导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余款40%待采购人对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等进行支付结算。

6.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9.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0.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10.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0.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1.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3.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柒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乙方: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房屋安全 房屋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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