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经保专业应用平台(四期)建设开发中标结果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经保专业应用平台(四期)建设开发中标结果
受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经保专业应用平台(四期)建设开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经保专业应用平台(四期)建设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6-D-0333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开发区先特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与洞庭路交口东北侧润枫广场3-704
3.成交金额:445,000元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经保专业应用平台(四期)建设开发服务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王怀彬、刘卫东、韩瑛(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鲁志强
2.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范世民,***-********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无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见附件
2016年7月15日
标签: 公安局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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