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1合同公告

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1合同公告

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6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4]******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钟麟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6月15日,完成日期:2025年06月15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平江县梅仙镇毛泥岭(平江九中校园内)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梅仙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图纸标准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5-3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5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平江县梅仙镇毛泥岭(平江九中校园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欢桂 法定代表人:李楚南
委托代理人:姚湘桂 委托代理人:李楚南
电 话:139*****159 电 话:135*****8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岳阳市南湖
帐 号:583*****8755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江九中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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