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

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

一、项目编号:[******]XMZS[DY]*******

二、项目名称: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1,000,000.00元 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速递服务 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 1 . 司法送达体系搭建与实施。 探索实施新型送达形式,以集美 区法院为中心,搭建“1 + N ” 的司法送达服务体系,形成“省 集约送达中心+ 集美区法院送达 分中心”的司法送达网络,为福 建省内各级法院提供司法文书的 送达服务,确保送达质量与效率 。司法送达工作包括:电话送达 、电子送达、直接送达(含跨域 现场领取)、外勤送达、邮寄送 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 送达等,直至最后形成有效送达 报告。 2 . 审判执行辅助事务 服务。成立集约送达服务中心, 派员为集美区内各级法院提供相 关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包括文书 集中打印、跨域打印、封装处理 、文书流转等。 3 . 司法送达 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支撑司法送 达工作信息化运作的要求,以集 美区法院业务规范和需求为出发 点,搭建福建法院司法送达信息 化平台、电子送达呼叫中心平台 ,与全国法院送达平台及其他办 案系统、设备和送达辅助工具实 现数据对接,满足送达工作需求。 在提供送达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采购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集约送达中心按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送达工作相关要求,在依法送达、高效送达、 便利受送达人的原则下实施送达服务。具体 实施要求如下:(1)电话送达:当事人经集约送达中心电话沟通同意来院领取诉讼材料的,由送达分中心完成现场直接送达,并在统一送达平台确认提交,通话录音实时上传系统并记录送达结果,形成电子数据存档,全程留痕。书记员确认效力后,送达工作完结。(2)电子送达:经集约送达中心电话沟通,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且通信信息完整有效的,可通过发送短信、邮箱、微信等方式送达电子文书,系统确认当事人接收电子文书后,生成送达回证报告,书记员确认效力后,送达工作完结。(3)外勤直接送达:在外勤直接送达的情形下,由集约送达中心规划上门时间及路线,送达过程应通过手机或专用设备及配套APP进行拍照取证, 自行获取并加盖经纬地址和时间水印后,相关信息同步至统一送达平台留存。(4 )邮寄送达:优先采用异地邮寄同城化方式,即在邮寄送达环节集约送达中心接收任务后,按受送达人所处区域将电子文书发送至收件地址所在地法院的集约送达中心。所在地集 约送达中心接收任务后,完成文书集中打印、封装、详情单匹配等工作,按最近的频次进入司法专邮作业组织,实行法院专递邮件五日三投,对按要求完成投递签收工作的将签收回执寄回发件法院集约送达中心(邮件回执真迹同步反馈至送达平台)。集约送达中心对回执返回情况进行核销,对未及时返回的回执邮件做好实时跟进,并及时解决法院专递邮件在投递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确保邮件及时、准确投交受送达人处。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直接邮寄送达的方式。(5)委托送达:一是若当事人所在地或户籍地在外地且经上述送达方式未果,或者当事人被监禁或属于军事部门管辖,送达员不便上门送达的,由集约送达中心草拟委托函稿交由法院方审批后制作委托函,并将委托函、 传票及所需要的应诉材料邮寄给受托机关单位代为送达。随着自助设备的推广,下一步也可以在受委托集中的单位,铺设自助打印设备,完成送达工作。二是全省各集约送达中心可建立联动委托送达机制,有委托送达需求的中心发出指令,由接收方送达中心将电子版文书材料打印后进行外勤送达。(6)公告送达:在适用公告送达的情形下,由集约送达中心负责办理公告送达相关工作。包括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在适格的媒体办理公告刊登、协助办理公告费缴交、门户网站公告信息发布、公告信息记录等。(7)送达验收:送达工作完成经复核岗审核合格后,由集约送达中心协调岗将送达材料移交各审判业务庭确认送达效力。案件承办人可根据送达情况,指令送达员进行补充送达。(8)其他要求:服务期间若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送达工作规范调整导致式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各送达方式要求调整、送达方式增加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新要求提供送达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1年 司法集约送 达 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文业
评审专家: 辛怡锋 、 周锦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③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7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伊婷、曲昕、罗焱

电话:0592-*******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1日


发布时间: 2024-06-21 15:33: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司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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