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津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初中部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燕津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初中部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燕津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初中部)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燕津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初中部)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华顺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公路北侧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教室书包柜 | 托普拉、JX-355E | 874 | 门 | 160 |
2 | ▲教师办公室书柜 | 华澳盛世、850*390*900mm | 57 | 组 | 6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富松、王先锋、杨成俊、章学斌、夏海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邮 箱:ahjxgc@163.com
联系方式:孙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孙女士
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GWuMuQHEWvSmDEbB5Obw?pwd=uf76
提取码:uf76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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