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监狱民警体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监狱民警体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 成都市青龙街82号 | 796,5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体检服务 | 四川省成都监狱民警体检 | 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监狱民警体检机构采购项目。预参加体检人数为531人,其中:男性302人,已婚女性143人,未婚女性及年龄>65岁女性86人。具体以实际参检人数为准。 | 1、交通便利,设有专用停车场。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对体检时间段的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应按采购人所需,有专门人员对接体检相关工作。 3、现场体检结束后,做好对逐项核实是否受检、体检人员早餐安排的准备工作。 4、供应商须承诺确保服务流程畅通,保障每一名受检人员体检服务质量;体检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供应商须为其安排补检时间。 5、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前台专人接待、体检人员身份登记、合理分流引导受检、现场医学健康咨询、隐私保护、现场急救等服务环节及内容。 6、供应商须承诺做到检出明显异常者,应在48小时内通知体检者本人,如该体检者需要预约专家门诊,由供应商协助预约专家门诊1次。若该体检者需入院治疗,供应商应协助提供绿色就医通道。采购人如有自费延伸检查项目需求,由供应商协助完成。 7、在体检完成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2个月内为受检者做至少一次体检报告解答和健康讲座。 8、供应商应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所有体检报告并通知采购方经办人(报告类型分为纸质或电子版本),纸质版体检报告应当密封完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供应商应按要求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检前指导、体检引导、检后解释等工作。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体检项目。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 796,500.00 |
袁峰、王远刚(采购人代表)、罗迪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采购人收取人民币*****.00元(包干含税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四川省成都监狱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将军碑路999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 区110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
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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