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购买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号
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购买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号
一、合同编号:11NMB070*****0246801
二、合同名称: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购买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EGSCG-2024TP-18号
四、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购买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疆伊犁霍尔果斯市莫乎尔牧场迎宾路27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伊宁市硕隆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宁远西路388号伊犁九鼎富通住宅商业街项目1号商铺E区1号楼108号
联系方式:152*****8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类目一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综合下浮率17%:类目一:
(1)大米:当年出产的新大米(国标二级)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中标后供货产品外包装必须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面粉: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特一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食用油:一级葵花籽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及GB8955-2016标准,并拥有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类目二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综合下浮率17%:(4)蔬菜类:必须优质、新鲜、完整。黄叶不得超过整棵蔬菜的5%。不得有腐烂情况。
(5)鲜肉类:必须保证新鲜感观好,必须由取得定点屠宰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GB 2707-2016及GB*****-2016标准。配货时需提供该批次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6)水产类:符合GB*****-2016S标准,随货物提供相关产品安全质量标准。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类目三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综合下浮率17%:(7)冷冻品:随货物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8)蛋类:蛋类必须保证新鲜。
(9)大豆及豆制品:大豆与蔬菜类同,配货时豆制品必须具有“QS”质量安全认证。
(10)散装初级农产品(榨菜、咸菜、萝卜干、粉丝等)随货提供QS质量安全认证。
(11)定型包装食品:须QS认证、绿色食品等强制认证证明,外包装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法定标志。
(12)调味品:必须符合GB/T *****-2008标准及相关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标后提供“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合同金额(元):******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根据甲方提供地点交货,一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标签: 购买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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