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阿七镇人民政府西昌市阿七镇阿七村字库湾二期新址新建“小组微生”聚居点房建设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昌市阿七镇人民政府西昌市阿七镇阿七村字库湾二期新址新建“小组微生”聚居点房建设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68号1栋38层3808号 | 626,9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西昌市阿七镇阿七村字库湾新址新建“小组微生”(二期)房建设计采购项目 | 设计范围:红线范围内房建部分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含效果图)通过西昌市土坯 房大砖房专班评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的设计图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机构的审查。完成本项目房间部分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后提交相应的合格成果,且必须通过施工图 审查机构的审查。 | 竞标人需完成本项目房建部分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配合采购人提 交合格成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采购包1: 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经西昌市阿七镇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成果资料,视为项目验收合格。后期应积极主动配合完成项目的相关工作。 2验收标准: 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李光奎(采购人代表)、赖文伟、吴永红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成交金额的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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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西昌市阿七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昌市阿七镇大田村二组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凉山盛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2层J10-21号
联系方式:0834-*******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4-*******
凉山盛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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