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烟尘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烟尘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烟尘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PDY009*****241
二、合同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烟尘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JCG-2024-L054
四、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烟尘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双溪西路620号
联系方式:0579-********
供应商(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15楼
联系方式:188*****226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烟尘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3.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选取秸秆焚烧重点区域高空基站,挂载高清网络球机摄像头,经过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检测软件的分析处理后能够主动识别出露天秸秆焚烧产生的火点和烟雾,将发现的焚烧现象第一时间通知区域负责人,建立对周边1-2公里范围全天候自动检测、全方位巡检于一体可视化监管系统,解决在秸秆焚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耗时费力、发现滞后、监管效率低、取证难度大等问题,对秸秆违法焚烧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降低焚烧秸秆对大气环境的危害。
服务要求:含视频数据服务、传输、后端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故障时电力抢修及蓄电池电力保障(保证三小时后备电源正常使用),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需用机房开关电源(DC48V)供电,每季度一次上塔巡检,锈蚀杆件更换,损耗配件更换,清洗摄像头。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并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将在30分钟内响应申报,并提出解决办法,如需现场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系统修复工。
服务时间:三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满提供年度运维报告)
服务标准:1.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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