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锅炉房、原木热处理室、半成品热处理室建设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锅炉房、原木热处理室、半成品热处理室建设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锅炉房、原木热处理室、半成品热处理室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XGD(H)2008-001J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发售采购文件的时间:2008年1月24日-2008年1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月31日上午9时3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08年2月15日-2008年2月25日
六、成交结果:
成 交 人:桂林市巨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壹拾玫万贰仟元整 ¥(19.20万元整)
说明:
1、专家评委(2名):(1)黄华(教授级高工);(2)李龙(高工)。
采购单位代表(1名):方丽英(高工)。
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投诉。
3、质疑电话: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1号南湖大厦三楼,电话 ****-*******转811
4、联系人及电话:方女士 ****-*******
5、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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