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JAXB-*******
二、项目名称: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105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处裕安大厦12、13层
成交金额:伍拾肆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 服务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外请医务人员责任保险、企业财产基本险。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的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协保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
2024年6月25日
标签: 医疗责任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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