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嘉泰小区经营用房招租中标公示
三门县嘉泰小区经营用房招租中标公示
三门县嘉泰小区经营用房招租
招 租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嘉泰小区经营用房招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招标人为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滨海新城嘉泰小区,出租位置为嘉泰小区 3 号楼 107 底层商业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211.27 平方米,标底价为*****元/年。该用房出租后由承租人自主经营,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租期:租期为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原则执行,即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支付全部租金。
4、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评标标底价为*****元/年,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作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5、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四、招标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同时递交(保证金装袋并备注投标人名字)。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公历2024年6月21日下午15:00- 17:00时;报名地点:三门县环湖南路39-14(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递交标书及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4日下午15:00,地点:三门县环湖南路39-14(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不受理。
五、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备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元,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发包人签订《三门县嘉泰小区经营用房招租合同》,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则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款;
2、监督乙方按时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3、按时向乙方交付场地;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不改变场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
2、分包及转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私自分包、转包;
3、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4、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不得进行破坏资源的掠夺性经营,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流失国有资源。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承包期间,遇到国家开发利用或政府收回本合同标的场地,本合同终止履行。甲方已收取的但实际未履行部分的剩余承包款,甲方予以无息退还,建筑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按使用年限补偿乙方,场地及其他权益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承包期届满,甲方收回场地经营权。
3、承包期间,由乙方自行解决审批、经营、人事、侵权等一切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九、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履行期间遇政策性变更,按合同变更时的政策规定处理,合同履行期间该场地因开发利用,本合同解除,并按合同解除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处理,甲方无息退还甲方已收取但实际未履行部分的剩余承包款,甲方无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未履行部分的承包款。
2、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乙方已付承包款全部不予退还,甲方无偿收回该场地经营权。
3、如乙方逾期交还场地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根据乙方占用场地时间按本合同约定的1.5倍承包款赔偿给甲方,该赔偿款计算至甲方实际收回场地之日止。逾期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场地,并处置乙方在场地上的任何物品,乙方不得对此向甲方索赔。
4、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承包款的,每天应按逾期未交金额的万分之六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承包款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场地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
(2)场地建成生产经营后因乙方原因被政府部门查封、整顿、关停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场地转包、分包、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承包的场地、或者与他人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的;
6、承包期间,如国家开发利用本合同标的场地,本合同终止,任何一方不作违约处理。
十一、其他
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
标失败。
2、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宏辉 联系电话:136*****812
招标代理: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海微 联系电话:0576-********
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标签: 嘉泰小区经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