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规范执行河南十九省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的再次通知
安徽省关于规范执行河南十九省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的再次通知
药采〔2024〕54号
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依据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 省药监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等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25号)要求,现就规范河南十九省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中心于6月25日再次对平台挂网目录全面梳理,将新申报的河南联盟集采中选品统一纳入“河南联盟集采”项目,以“中选价”限价、分配“采购量”、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请相关企业及时遴选配送、建立网上配送关系。
二、尚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详见附表),请尽快完成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信息申报后,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系统”内完成相关基础信息申报,及时挂网目录,否则责任自负。
三、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确认配送关系,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及网采工作的有序衔接。
四、其他相关事宜参见《关于执行河南十九省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附表:河南联盟集采中选品未挂网药品汇总表(截至********).xls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5日
普通附件: | 附表:河南联盟集采中选品未挂网药品汇总表(截至********).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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