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城市管理局会理市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公告
会理市城市管理局会理市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会理市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 ||
品目 | 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 | ||
采购单位 | 会理市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会理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6:11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屹、苏章龙、周朝敏、潘树兰、邓永辉(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 | ||
采购单位 | 会理市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会理市金带路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先生 08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会理市春城明月二栋二单元3楼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汪女士0834-******* | ||
附件: | |||
附件1 | 评标报告.pdf |
一、项目编号:SCRY-G*******(招标文件编号:SCRY-G*******)
二、项目名称:会理市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会理川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城北街道石厂社区一组68、69、70、7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会理川电科技有限公司 | 会理市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 全市车位共3785个存量,项目建设经费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自筹,并向采购人按中标价标准缴纳特许经营权管理费,本项目首次移交纳入建设车位共1863个(其中包含153个充电车位);(注:另有1922个各类车位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现由各单位管理,经营者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特许经营权管理费参照本项目中标价执行。) | 1、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停车泊位划线及设施设备的安装,确保停车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特许经营者在办理停车经营备案、收费价格核定、专用票据领用等手续后,前期移交纳入建设的1863个车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3、特许经营者应当落实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停放车辆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4、特许经营者应当认真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承诺和相关义务,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保证向停车人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服务。 5、特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特许经营合同,建立并执行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制度。 6、特许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地段的道路设施完好、停车标志标线完整清晰,服从应急抢险指挥,并为道路、市政、水务等设施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便利。 7、特许经营者应及时按特许经营合同缴纳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费。 8、特许经营者应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低于合格等级。 9、特许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出租、质押、抵押特许经营权或者以股权转让等其他方式变相转让、处置特许经营权; (2)超越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区域、路段和泊位数量收费经营; (3)将经营路段或停车泊位包租给商业、餐饮等临街单位或个人; (4)在非经营路段安装地桩、地锁及其他影响车辆正常停放或道路交通安全的设备、设施; (5)不按规定标准收费; (6)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低于合格等级; (7)擅自停业、歇业; (8)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10、特许经营者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的,会理市城市管理局有权依据合同收取违约金,构成严重违约的,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权,并可实施临时接管或指定第三方临时接管。 11、特许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巡查制度,对特许经营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违法设置停车位、违法占道收费经营等行为负有巡查和及时举报义务。 12、政府相关部门将对特许经营者履行巡查和及时举报义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维护特许经营者和停车人合法权益。 13、政府相关部门将对特许经营者的许可、备案信息、经营路段和停车泊位信息以及收费标准、收费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按照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价格政策、缴纳规费税费、使用专用票据、执行经营服务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4、经营期限届满后,特许经营合同自行终止,由会理市城市管理局或其授权部门收回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无条件向会理市城市管理局或其授权部门移交所有停车设施、设备,聘用人员由特许经营者自行安排,妥善处置。 | 特许经营期十五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为准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屹、苏章龙、周朝敏、潘树兰、邓永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计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因系统固化,此处补充本项目中标金额详细信息如下:
车位:2.50元/车位/天
充电桩:20.00元/车位/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会理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会理市金带路39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会理市春城明月二栋二单元3楼4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 0834-*******
标签: 城区智慧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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