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及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及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及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C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及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18层1801-1801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及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项目问卷的总体设计,数据收集的技术支持,数据清理,研究分析和撰写项目报告。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内每年的10月20日前完成当年调查与报告的撰写,并达到学校验收标准。服务期三年,一年一考核,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王红群、叶金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基数,100万元及以上按取费标准的80%计算,最高不超过*****元,100万元以下不下浮,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固定标准收费。本项目收费金额为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地址: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秉心楼10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64-*******
2024年6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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