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云龙大道二期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大方县云龙大道二期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云龙大道二期道路建设项目(原大方县云龙大道北段道路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方县顺德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6.68

报价(元)

********.39

项目经理

罗林

类似业绩

2014达茂旗城市道路改建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30

报 价(元)

********.17

项目经理

黄武夷

类似业绩

城北工业园区道路改造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15

报 价(元)

********.20

项目经理

杨秀峰

类似业绩

兰坪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二厂厂区主干道路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60719日至201607 2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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