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龙锦花园小区、丽水二期小区、江城花园小区等2022年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桓仁县西线燃气改造工程施工小区和市政路燃气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龙锦花园小区、丽水二期小区、江城花园小区等2022年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桓仁县西线燃气改造工程施工小区和市政路燃气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龙锦花园小区、丽水二期小区、江城花园小区等)2022年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龙锦花园小区、丽水二期小区、江城花园小区等)2022年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龙锦花园小区、丽水二期小区、江城花园小区等)2022 年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桓仁县西线燃气改造工程施工(小区和市政路燃气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桓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和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 建设地点 |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伟军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鲁137*****019***** | ********.******元 | 183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B1 级资质] | 89.7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伟军 | 林燕梅 | 王东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鲁137*****019***** | 鲁134*****019***** | 鲁237*****022*****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83日历天 | 183日历天 | 183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B1 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长输管道安装 GA1 级资质(含改造、重大修理;覆盖 GA2 级安装、改造、重大修理;GB 类GC1 级和 GC2 级安装)]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 GB1 级资质] | |||||||||||||||
评审得分 | 89.73 | 88.51 | 85.1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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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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