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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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
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51010020ZB0007720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刨)[001]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
务采购项目:
中标人:四川宏兴律师事务所
中标价格:5万元
二、其他: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木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服务名称: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四川宏兴律师事务所中选人数量:1人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
人务
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台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遮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己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论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23号电信大楼14楼
联系人:李智
公司
电话:18990503757
电子件:55920444q4.c0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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