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分包合格供方库专业设计类增补招标入围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分包合格供方库专业设计类
增补招标入围公告
(招标编号:HYZXFW2024011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包9
中标人:/
其他类型中标价:/
标段(包)[002]包10:
中标人:/
其他类型中标价:/
二、其他:
致各入围单位
在2024年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分包合格供方库专业设
计类增补招标”招标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确认贵公司入围,入围内
容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的入围公告。
附件1:专业设计类增补招标入围标段及入围单位名称
附件2:入围单位服务须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24年6月26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
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大源国际中心3栋11楼、重庆市渝北区洪
湖东路腾讯西南总部大厦B4栋21楼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
电话:028-852666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269号9栋2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人:陶女士
电话:028-83228659
电子邮件:hyzxltd0126.com
询有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有
A
遁
附件1:
专业设计类增补招标入围标段及入围单位名称
1、包9市政工程(道桥及给水排水工程)(可部分应标):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璟城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2、包10市政工程(城市隧道工程):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治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
附件2
入围单位服务须知
1、服务范围
1.1本入围通知书的服务范围是指入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
向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院”)及其所属各
单位提供服务。
1,2入围单位按本入围通知书中规定的服务范围,根据北京建院所需的具体
业务,双方另行签订某项服务的协议书。
1.3本入围通知书不约定服务的具体服务数量和规模,以北京建院最终给定
的实际需求数量和规模为准。
2、服务权限
2.1入围单位作为北京建院选定的入围服务商,必须根据北京建院要求,承
担向北京建院提供承诺的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2.2任何情况下,未经北京建院书面同意,入围单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北京
建院授予入围单位的权限,不得超越北京建院授权范围。否则北京建院有权取
消入围单位的服务商资格。
3、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在本入围通知书履行中,北京建院有权随时对入围单位提供的服务承诺及
服务收费价格进行核查,如发现入围单位违反了根据北京建院所需的具体业务
签订的某项服务的协议书中商定的服务承诺及其服务收费标准、未及时向北京
建院上报调整后的内容,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时,北京建院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入围单位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北京建院有权取消入围单
位的服务商资格。
4、特别承诺
4.1入围单位应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就入围单位向北京建院提供的服务主张任
何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就入围单位向北京建院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入
围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因此
给北京建院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北京建院为反驳第三方的主张、向入围单位
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5、支付方式
5.1北京建院或其所属各单位委托入便单位承相具体业务的,应当签订具体
业务委托协议。
5.2北京建院或其所属各单位委托入围单位承担具体业务的,入围单位应当
按要求提交服务费用发票、服务项目明细等有关材料。
6、税费
6.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入围后若签订单项合同,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
工商部门要求进行缴纳。
7、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违约责任
8.1如果入围单位未能履行本入围服务有关规定,工作质量不高或效率低下
,致使北京建院或其所属各单位对入围单位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北京建院可以
在供方后评价时将不合格入围单位剔除供方库。
9、争议的解决
9.1北京建院与入围单位之间凡因本入围通知书引起的或与本入围通知书有
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住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建院住所
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后评价机制
北京建院后期将根据后评价机制对供方库进行动态维护。在后评价中如发
现供方存在以下情况,将被自动清退:
供方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方相关资格被授予机关降级或取消,以致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
供方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不良记录,或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严重
失实的:
供方有服务及质量方面的实质性投诉累计3次(含)以上(包括完成内容、
质量、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不配合询价,重大变更不报备等):
供方与北京建院产生法律纠纷或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
同一供方《外部分包项目评价表》连续三次分值低于80分或一次分值低于6
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