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系统驻场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系统驻场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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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系统驻场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T-ZBDL-2024021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系统驻场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人:河南航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3.2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ZBDL-2024021 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系统驻场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
5、评审日期:2024 年 6 月 25 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航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嵩山路生活新境 4-1-102
成交金额:132000.00 元 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整
三、磋商小组名单
赵荣坡、郭国宁、张怡帆
四、代理服务收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300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 1 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
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
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1 号
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0379-63629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4612015-8069/8099
电子邮箱:htzxzb01@126.com
2024 年 6 月 26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1 号
联 系 人:张警官
电 话:0379-636291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79-64612015-8069
电子邮件: htzxzb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驻场服务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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