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D2024-001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浙江丽水市丽青路4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项目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加油服务见采购文件第二章2024年8月3日至2027年8月2日止汽、柴油品质要求:符合国VI标准及国家制定相关标准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田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田松兰,傅宫萍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孙雪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王迅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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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警察 加油服务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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