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温江校区排水管网病害治理二期中标结果
师范学院温江校区排水管网病害治理二期中标结果
采购人(甲方):成都师范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鸿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广前大道10号1幢
联系方式:135*****51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成都师范学院温江校区排水管网病害治理项目(二期) | 1(批) | ¥1,318,300.00 | ¥1,318,300.00 |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城镇排水管道开挖新建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规定;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新建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2014要求。 2、修复更新后的管道内应无明显湿渍、渗水、严禁滴漏、线漏等现象。3、非开挖修复更新管道内衬管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静压置换内村管表面应光洁、平整无局部划伤、裂纹、孔洞、起泡、干斑、褶皱,拉伸变形和软弱带等影响管道结构、使用功能的损伤和缺陷; (2)点状(局部树脂)原位固化法时,内衬管应与原管道贴附紧密,管内应无明显突起、凹陷、错台、空鼓等现象;内衬应完整、搭接平顺、牢固; 4、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对修复更新后管道进行CCTV检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修复后内衬管内部不得有渗漏现象。 (2)采用局部修复的管道内缺陷应被修复材料完全覆盖,且修复材料应能与原有管道紧密贴合。 |
合同金额: 1,318,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8月14日
履约地点:成都师范学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024年05月30日
2024年06月27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师范学院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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