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采购配套附属设备

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采购配套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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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一采购配套附属设备
(招标编号:JLuM-JA-2024-8)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O01]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采购配套附属设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5000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全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纸质提出
三、其他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一采购配套附属设备项目编号J儿W-JA-2024-8
建设单位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地点集安市
清河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类别设备采购建筑面积一投标最高限价750000元
开标日期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
二楼1号开标室。评标会议室为3号评标室
中标工程范围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资格等级质量服务周期投标报价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合格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采购、运输、安装、
调试、验收等工作全部完成725000元附件下载
第二名山东晨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合格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采购、运输、安装、调
试、验收等工作全部完成
736000元附件下载
第三名天津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一合格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采购、运输、安装、调
试、验收等工作全部完成730000元附件下载
评标委员会成员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职称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
注册执业资格一
评审专业工民建工民建工民建工民建工民建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日
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人于
枚平联系电话13269796953
省鸿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海涛联系电话1514352555
行政监督部门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丰源联系电话13614454522
续表
20105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钠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县自来水公司净水厂建设项目梅河口市农村自来水普
及达标工程2022年第二批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智能水表十三标段
2山东晨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哈密市东天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农村饮水厂更换
采购
智能水表(入)项目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份有限公司NB-IT物联网水表采购项目仁
期)二标段莎车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B无线远传阀控水表采购项目(第三包)
3天津囊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投标人名称拟任项目负贵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山东晨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天津實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投标人名称拟任项目负责人
1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山东晨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天津变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1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保机构保函辽宁省咖缤工程履约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吉林
省集安市山水花园C2门市13943532798
2山东晨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机构保函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区龙瑞
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0538-8933335
3天津衰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担保机构保函建信合(吉林)非襟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天津市
工程
滨海新区津塘公路十四号桥13904454866
续表
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所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序号投标人名称得分序号投标人名称得分
1集安市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9.60
2山东晨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60
3天津章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4.60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
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
愿等)备注
1
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燕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联系人:于枚平
电话:13269796953
电子邮件:132697969530163.c0m
招标代理机构: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联系人:刘海涛
电话:15143525551
电子邮件:15143525551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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